根据自治区公安厅、教育厅文件精神,4月3日,我校在花江校区办公大楼515会议室举行“警务联络官”聘任仪式,聘请灵田派出所副所长陈嘉为花江校区警务联络官。副校长陈松青出席仪式并为其颁发聘书。桂林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支队长欧杰、灵川县公安局副局长石夏涛、灵田派出所副所长陈嘉、学校保卫处主要负责人等参加。
陈松青向桂林市公安局国保支队、灵川县公安局长期以来给予学校安全工作的大力支持与帮助表示衷心感谢。他表示,学校将全力配合警务联络官的工作,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确保师生人身安全,进一步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欧杰肯定了学校一直以来在安全工作方面的成效,希望双方加强交流,警务联络官能够发挥专业优势,进一步维护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为学校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供稿:保卫处 廖理立 审稿:融媒体中心 俸燕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