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科工作职责 ——负责全校小型土木工程、水电工程、改扩建工程及零星土建的全面管理工作和公用设备、设施的维修工作。
主要职责:
1.负责学校小型土木工程、水电工程、改扩建工程及零星土建等修缮工程的全面管理工作;
2.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和部门正常运行的需要,对学校内需经常维护的项目,列出工程修缮计划;
3.负责修缮工程项目预算编制及决算的初步审核工作;
4.负责修缮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现场签证及隐蔽工程验收;
5.对中标参与我校零星维修的施工队伍进行施工管理;
6.协助施工单位向审计处提交修缮工程审计的有关材料;
7.负责组织对修缮工程的竣工验收、质量评定等工作;
8.负责学校修缮工程投诉的接待与处理;
9.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花江校区后勤综合楼222办公室 电话:2290856
工程科科 长:杨新文 电话:2290856
工程科副科长:苏 伟 电话:2290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