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科工作职责——负责学校金鸡岭校区、西校区和花江校区校园环境保洁、绿化养护、楼宇卫生管理及交通运输服务保障工作。
主要职责:
1.负责学校金鸡岭校区、西校区、花江校区及各家属区公共卫生保洁工作;
2.负责金鸡岭校区、西校区教学楼的门卫值班及安全管理工作;
3.负责全校交通运输服务保障工作;
4.负责全校校园绿化及养护等相关工作;
5.负责校园内重点区域美化花卉的布置和摆放工作。
办公室:花江校区后勤综合楼217办公室 电话:2290917
卫生保洁电话:
金鸡岭校区:2291437 花江校区: 2290861
绿化养护电话:2290917
物业科科 长:李高山 电话:2290860
物业科副科长:钟小华 电话:2290861
物业科副科长:罗明伟 电话:2290860